10月21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了關于對《廣州市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意見指出,城市更新要不脫離廣州實際,杜絕運動式、盲目實施城市更新,不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不片面追求規模擴張帶來的短期效益和經濟利益,堅持分區施策、分類指導,系統推進城市有機更新。
意見明確,老城區范圍內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大規模新增老城區建設規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強度,不增加資源環境承載壓力。
城中村等城市連片舊區不短時間、大規模進行拆遷,堅持專家論證、公眾參與、科學決策,合理確定更新模式。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防止出現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失衡加劇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租房困難。注重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嚴格控制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漲幅。
意見要求,在城市更新中始終將歷史文化保護放在第一位,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傳統肌理、街巷尺度、生活方式等,充分挖掘文化內涵,塑造廣州嶺南特色城市風貌,讓城市留住記憶,讓人們記住鄉愁。對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風貌區、傳統村落、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歷史地段等各類歷史文化遺產資源,應堅持系統保護、完整保護、全面保護,既要保護單體建筑,也要保護傳統格局、歷史肌理、傳統街巷、空間尺度和景觀環境,以及古井、古橋、古樹等環境要素,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態。
意見指出,城市更新過程中,統籌考慮周邊業態、居住人口、職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許適當增加建筑面積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在規劃承載力范圍內通過“留改拆”并舉方式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人才公寓以及中小戶型租賃住房供應,助力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和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引導集體建設用地規劃建設集中式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中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品質、同地段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進行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管理,統籌解決新市民和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