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5月21日通報稱,對華夏銀行、渤海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5家金融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約3.66億元。
從處罰案由看,理財業務和同業業務違規、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產項目等問題嚴重。其中,華夏銀行因部分理財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并使用理財資金對接本行信貸資產、出具的理財投資清單與事實不符或未全面反映真實風險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款9830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渤海銀行因投向權益類資產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理財產品面向一般個人客戶銷售、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管理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罰款9720萬元,對2名責任人員分別予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招商銀行也因為通過關聯非銀機構的內部交易違規變相降低理財產品銷售門檻,同業投資、理財資金等違規投向地價款或“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款7170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此外,針對中國銀行違規發放并購貸款、違規向部分已簽約代發工資客戶收取年費等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合計8761.355萬元,對1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罰。
對于上述行政處罰,相關銀行均回應稱,處罰源自2018年銀保監會開展的專項檢查,經過近兩年時間,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銀保監會當天發布的數據還顯示,2020年,全系統共作出6581件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銀行保險機構3178家次,覆蓋各主要機構類型,處罰責任人員4554人次,作出警告4277家/人次(警告機構328家次,警告個人3949人次);罰沒合計22.75億元(罰沒機構21.56億元,罰沒個人1.18億元);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19家次,責令停業整頓2家次,限制業務范圍4家次,吊銷業務許可證2家,取消(撤銷)任職資格161人次,禁止從業312人。
銀保監會表示,將對各類金融市場亂象保持處罰問責高壓態勢,依法打擊監管套利行為,嚴防資金空轉。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加強合規建設,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聶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