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廣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于11月26日正式實施。作為全國首批試點城市之一,廣州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原自愿繳存人可適用靈活就業繳存政策,相比于自愿繳存政策,提取條件放寬,貸款條件有變化。
根據《管理辦法》,在廣州年滿16周歲未達法定退休年齡,以個體經營、非全日制、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簽訂繳存協議繳存住房公積金。
據悉,《管理辦法》與廣州現行住房公積金自愿繳存政策相比有幾項變化。一是增加了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支持政策,即: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享受與強制繳存職工同等的個人所得稅減免、保障性住房、積分入戶等公共服務政策,及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還房租等便利措施。二是放寬了提取條件,現行政策下自愿繳存人封存后需等待半年才能提取,新政策下封存后即可銷戶提取,無需等待半年。三是更改了貸款條件。從繳存權利與貸款義務對等及資金平衡的角度考慮,靈活就業人員貸款只能購買首套房,且只能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1次,貸款前的最小參與繳存時間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