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時,將增多一個“房源核驗碼”,但登記流程比以前更便利了。23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修訂《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的通知。規則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規則指出,出租人、承租人、房屋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以及其他具有房屋租賃經營范圍的機構通過廣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臺辦理相關業務的,應當先在廣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臺實名注冊。企業、中介機構以及其他機構對外出租房屋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后通過廣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臺上傳房屋權屬證明(房屋合法來源資料)、出租人身份證明,由房屋租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房源核驗。
租賃當事人應當在訂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雙方自行簽訂合同的,可由租賃當事人單方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此前由出租人辦理)。企業出租房屋,或中介機構促成租房的,由他們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中介機構促成企業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由中介機構辦理手續。
相比舊規則,新修訂的規則增加了一個“房源核驗碼”。據悉,錄入廣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臺并獲得房源核驗碼的房屋信息,可以在平臺、門店現場或網絡信息平臺等渠道發布房源信息時予以標注。市民在辦理申請登記備案時,原本需要提供三類資料,通過該碼只需上傳承租人信息、房屋租賃合同。此外,通過廣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平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網上簽約的,可同步辦理登記備案。
(記者趙燕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