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正駛入快車道。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要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緩解“新市民”群體住房困難。
今年以來,政策層面一直在積極推進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年初公布的“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4月3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
保障性租賃住房被視作落實“房住不炒”的重要手段,是因為只有形成面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多層次、差異化住房政策體系,才能實現“住有所居”,弱化公眾對產權的追求。
此次會議的最大亮點就是要多從市場引入“外援”。會議明確,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鼓勵市場力量參與,增加租金低于市場水平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建設或利用閑置商業辦公用房等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
過去,提供保障性住房常被認為是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而在此次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過程中,政府在負有“主體責任”的同時,積極鼓勵市場主體的參與。參與者也不局限于房地產企業,只要有地或者有合適的閑置用房都可以參與。為了提高積極性,會議還決定,10月1日起,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5%繳納增值稅,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規?;赓U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征收房產稅。
無疑,政府與市場的共建將加快租賃性保障住房的供給,供給的提高不僅有利于緩解住房難問題,也將改變供求關系,惠及商品房市場,使其發展更加平穩。
這些政策的出臺對深圳是個大利好。深圳正屬于會議所指的“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顯示,深圳近10年增加了720萬人,解決好這些“新市民”的住房問題關系到城市的吸引力與競爭力。
2018年深圳推出“二次房改”,意在以租售并舉破解“住房難”,定下的目標是到2035年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以此推算每年要推出6.25萬套保障性住房,這個艱巨的任務彰顯了深圳的決心。在借助市場力量上,深圳也已“先行一步”,其中就包括支持自有用地或自有用房建設保障性住房,還包括有“深圳特色”的辦法,通過“城中村”綜合整治和改造,提供各類符合規定的租賃住房。
此次會議推出的減稅政策,將有利于深圳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來源,加速解決“住房難”問題,增強市民的獲得感與歸屬感,提升深圳對人才的吸引力。(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