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份房地產市場運行總體平穩
——國家統計局城市司首席統計師繩國慶解讀2021年1月份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統計數據
2021年1月份,房地產市場運行總體平穩,各線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漲幅較上月有所擴大,同比漲幅有擴有落。
一、各線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漲幅有所擴大
據測算,1月份,4個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6%,漲幅比上月擴大0.3個百分點。其中,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分別上漲0.5%、0.6%、1.0%和0.3%。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1.3%,漲幅比上月擴大0.7個百分點。其中,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分別上漲0.9%、1.3%、1.4%和1.7%。31個二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均上漲0.4%,漲幅比上月均擴大0.3個百分點。35個三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分別上漲0.2%和0.3%,漲幅比上月均擴大0.1個百分點。
二、各線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同比漲幅有擴有落
據測算,1月份,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同比分別上漲4.2%和9.6%,漲幅比上月分別擴大0.3和1.0個百分點。二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同比分別上漲4.1%和2.5%,漲幅比上月分別擴大0.1和0.3個百分點。三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3.3%,漲幅比上月回落0.2個百分點;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5%,漲幅比上月擴大0.1個百分點。
1.調查范圍:各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
2.調查方法: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資料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二手住宅銷售價格調查為非全面調查,采用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法,按照房地產經紀機構上報、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與調查員實地采價相結合的方式收集基礎數據。
3.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詳見中國統計信息網《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
4.如當月無成交,則視為價格總體水平無變動。
5.按照統計制度規定,70個大中城市房地產價格統計調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基期輪換,2021年1月開始使用2020年作為新一輪對比基期。新基期對各分類權數進行了適當調整,以更好地反映住宅銷售結構的變化情況。經測算,本次基期輪換對各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各月同比指數影響平均都在0.05個百分點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