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無人照料是阻礙生育首要因素”,這厘清了“痛點”,也找準了突破方向。一個孩子養育成人,以3歲前之哺育、撫養過程最是艱辛。而反觀現實,托育問題一直是我國公共服務短板之一,孩子從出生到進入幼兒園的3歲之前,常常靠月嫂、靠保姆、靠老人,基本屬于各家自帶,這放在獨生子女時代尚且自顧不暇,更別說未來進入到二孩三孩時代。
也因此,這一次《指導意見》提出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無疑是一大亮點。這其中,多項具體舉措,諸如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完善嬰幼兒照護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實施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至3歲幼兒等等,都釋放政策托底信號。正如相關負責人所闡述,建立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重點還是要圍繞“基本、普惠、投資、收費、減負”五方面發力。換言之,逐步把托育服務納入基本民生保障,前述五項當中,前兩項是前提和基礎,后三項包括加大投資支持力度、規范各類服務收費和減輕機構經營負擔,是政策支撐和推動保障。
人口問題是為“國之大者”。我們要以千方百計降低生育成本,構建母嬰友好社會,來解其后顧之憂:一方面,緊緊扭住幼兒托育這個“牛鼻子”發力,大力推動好政策落地;另一方面,更要著力構建更加寬松友好的就業環境,平衡好女性生育與就業、職業之間關系。事實上,在本次發布會上,從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生育權益、促進靈活就業女性就業,到推動創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場所,推動采取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工作方式以照顧有困難女職工等,再到建立用人單位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加大勞動監管保障孕產期、哺乳期女職工平等就業權利等,乃至用人單位孕婦休息室、哺乳室配備,未就業婦女生育醫療費用可通過醫保報銷等,圍繞《指導意見》種種舉措,一個個話題都受到公眾熱議。
總體看,這一次《指導意見》一攬子所提出20項具體措施,集婚嫁、生育、養育、教育為一體,既體現出“綜合施策,精準發力”,也回應“不敢生、不想生”關切。當然,任何一項改革舉措都是漸進式的,指望畢其功于一役并不現實。就現階段而言,以《指導意見》發布為契機,還是要緊緊抓住普惠性“托育”為重點挺進,不斷總結提高,不斷深化完善,從而提振生育意愿,實現各點擊破,這正是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之要旨。(評論員 涂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