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開展“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以來,通過推動權力下沉,打破層級限制,賦予鎮街主動權,切實破解了基層“看得見、管不住”和職能部門“管得著、看不見”的難題。
上城區南星街道作為省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試點,以街道名義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目前包括城市管理、衛生健康、民政、人力社保、教育等18個部門的629個執法事項,全部劃轉由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中隊統一執法管理。
據南星街道綜合執法中隊副隊長倪賽杰介紹,被處罰人賴某在污水管道維修施工過程中,未留意到燃氣管道警示牌,也未辦理安全監護手續,導致挖掘維修過程中燃氣管道破損。所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及時處置,當事人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配合維修,未造成安全事故。
“在‘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全面推進、上城區加速落實的背景下,南星街道先行先試,在原有各部門法規規章的基礎上,融入柔性執法理念,對165項常用執法事項制定行政處罰實施細則,有效提升行政執法溫度。同時,將群眾關心的燃氣安全所有執法檢查事項納入常態化‘監管一件’,為規范化執法提供了法治指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南星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童邵恩表示。
“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本案件行政處罰金額為5000元至5萬元,現在我們通過‘柔性執法’,細化行政處罰檔次,并根據當時燃氣管道的損害程度、當事人采取補救措施的主動性及時性以及未造成安全事故等相關事實情況,選擇與之違法行為相當的罰款檔次,讓當事人罰得心服口服,既有效降低了行政糾紛,也讓‘燃氣監管一件事’真正的監管到位,讓老百姓的生活環境更加安全。”南星街道綜合執法中隊副隊長倪賽杰說。(記者 李婷婷 上城微融圈 金陸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