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這項新規好就好在既回應了關切,又厘清業態發展“短板”和“痛點”。這其中,諸如就節假日、天文奇觀日等重點時段加大對臨崖、臨水、密林等重點地段重點摸排和重點巡查,嚴懲植被損傷、環境污染、用火隱患、公共設施損毀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得隨地露營、擅自開展露營等,都作出明確規定。一言以蔽之,規范引導露營經濟,帳篷絕非“想搭就搭”,必須以強化法治監管推動行穩致遠。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一項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都不能是無序的,更不能任由其“野蠻生長”。一段時間來,露營經濟悄然走紅,既滿足疫情之下公眾于鄉野近郊對“詩和遠方”的熱切追尋,同時也催生新動能,突顯文旅業轉型升級新“風口”。也應看到,伴隨這股精致“露營熱”,背后還存在不少游客“吐槽”問題:營地管理工作不到位、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備;野外用火、垃圾處理、衛生設施、戶外安全等還存在種種短板,既影響游客體驗,也留下安全隱患。此外,逢時過節帳篷扎堆,游客數量超承載能力乃至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等,都引發公眾關切。今年“五一”前夕,寧波雷山村就發布告示,對到訪當地的“野營”者明確說“不”,起因就在于露營游客亂丟紙碗、燒烤串等,給當地水庫造成生態污染。
需求要滿足,業態要發展,監管步伐更須跟上。事實上,此前上海、湖南等多地就對規范露營經濟出臺法規意見,進行規范化探索。值得一提的是,浙江此次出臺《意見》時,還據此發布了《浙江省露營營地建設指南(試行)》和《浙江省露營營地安全防范要求(試行)》,提出打造更多規范化、景區化和數字化露營地。此外,浙江省還將統一開發“浙里露營”數字化應用場景,以數字賦能強化動態監管,推動共建共享。也可以說,種種規范化要求和舉措,都讓露營經濟發展初步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此為契機,因勢利導推動露營經濟,就是要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一頭抓法治監管——咬緊禁令要求,夯實行業和屬地等主體責任,加大日常執法巡查,消除問題隱患;另一頭抓規范引導——引導行業自律,推動合規發展。不斷完善標準規則,回應公眾訴求,提升游客體驗,提升文明素養。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浙江有數不盡的山水資源、人文遺跡,大力發展露營經濟正當其時。以《意見》出臺為推動,我們更是要加大頂層設計,鼓勵做大做強,以推動“露營+”帶動最美鄉村游、生態游、人文游等,為文旅業恢復發展注入強勁新動能。(評論員 涂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