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高空墜物和高處墜落隱患專項整治,主要包括戶外廣告、招牌,玻璃幕墻和在建工地,建筑外立面窗戶玻璃、空調外機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曬裝置等裝飾物、外掛物。通知要求,各高空作業單位要組織對正在使用的安全帶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未經檢驗合格的安全帶一律不準使用;對老化變硬割裂、長度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帶要全部更換;對鉤環固定連接不牢的安全帶要進行加固;未經培訓合格的高空作業人員一律不得上崗作業;堅決做到不按規定系好安全帶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通知對部門、屬地政府和產權單位及物業公司職責進行了詳細規定,特別指出屬地政府要對轄區城中村改造、老舊小區改造等項目的高空墜物高處墜落隱患點加強監管,各產權單位物業公司要對本單位可能存在高空墜物高處墜落的場所進行深入排查治理,及時整治存在的安全風險和隱患。
通知還強調,要將戶外廣告、招牌等建筑附著物與相關單位日常監管相結合,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對拒不配合的及時移交行政執法部門,并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對存在的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經營或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記者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