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白云區華坑村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上進行公示。規劃將華坑村歷史遺存分布最豐富,最能體現古村傳統特色和氛圍的2.55公頃區域劃為核心保護區,該區域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高度嚴格控制在6米以下。
華坑村位于白云區鐘落潭鎮的東南部,帽峰山山腳,是具有嶺南特色的古村落。規劃的保護對象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核心保護范圍面積為2.55公頃。主要為華坑村歷史遺存分布最豐富,也最能體現古村傳統特色和氛圍的區域。主要包括宗祠、傳統民居、傳統街巷、門樓、風水塘和部分山體等。
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可移動文物傳統建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保護和修繕。嚴格保護風水塘、古井巷門等歷史環境要素。重點保護傳統街巷,保持原有的空間尺度和比例關系,保持或盡量恢復石板鋪砌。對與歷史風貌無沖突的一般建(構)筑物宜保留。對于與傳統風貌有沖突的建筑物,應根據其風貌質量以及可改善的程度采取逐步的修整、拆除和更新等措施,使傳統街巷景觀得到延續。重點對臨街、主要傳統巷道兩側與傳統風貌不協調的建筑進行整治。
此外,規劃還提出,在核心保護范圍內進行新建、擴建和改建活動的,不得改變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應該在其體量、形式、高度、風格、材料、色彩、裝飾等與傳統村落的風貌特色相協調,宜采用傳統嶺南建筑的形式,并且在規劃、文物、建設等有關部門指導并審批同意下才能進行。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高度控制6米以下,但該范圍內北側山體等非建設區域需嚴格按照相關規劃及用地管理規定執行。
根據規劃,核心保護范圍內大部分建筑功能以居住為主,建議該區內建筑功能可適度進行使用功能置換,作為旅游、博物館、展覽館及公共配套等設施,促進建筑得到更有效的保護和利用。設置戶外廣告牌匾等外部設施的,應保持與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相協調。不得新建有環境污染的設施,對已存在的有環境污染的設施和企業等應當限期搬遷或者治理。
如需對地塊內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或保養維護,需遵循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在編制方案后按程序報批。在該地塊內進行占地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在土地儲備出讓或建設前需報文物部門組織開展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
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新建、擴建和改建活動的,在體量、色彩、材質等方面應與歷史風貌相協調,不得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并且在規劃、文物、建設等有關部門指導并審批同意下才能進行。(記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