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征求意見近一年半后,現金管理類理財新規正式落地。6月11日,銀保監會、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于規范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相較于此前已經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文件,正式稿的核心內容沒有太大變化,《通知》最大的調整主要體現在:一是適當放松投資集中度要求,還有一個則是過渡期放寬至2022年底。
杠桿水平不得超過120%
與貨幣基金相似,現金管理類產品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允許投資者每日認購贖回,容易因大規模集中贖回引發流動性風險,風險外溢性強??傄幠2粩鄶U大,但針對這類產品的監管短板卻一直沒有被補齊。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3日,《通知》正式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今年6月11日,《通知》終于落地。
在產品投資范圍上,《通知》指出,現金管理類產品應當投資于現金,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包括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等貨幣市場工具。
與此同時《通知》指出,現金管理類產品不得投資于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債券,已進入最后一個利率調整期的除外;信用等級在AA+以下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金融工具。
在投資集中度上,《通知》分別對每只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于同一機構的金融工具、有固定期限銀行存款、主體評級低于AAA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以及全部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于同一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和債券等,提出了比例限制。與征求意見稿不同的是,《通知》將每只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于主體信用評級為AAA的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占該產品資產凈值的比例,從“合計不得超過10%”調整為“合計不得超過20%”。
對于流動性和杠桿管控要求方面,《通知》現金管理類產品持有高流動性資產比例下限和流動性受限資產比例上限,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杠桿水平不得超過120%。
現金管理類產品收益或下降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與貨幣基金監管規則相比,現金管理類產品的各項條款幾乎完全比照現行貨幣基金標準。而整改之后銀行理財相關優勢消失,與此同時,相比于貨幣基金的稅收優勢,銀行理財反而存在劣勢。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通知》落地后,下一步需要討論的是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在稅收方面能否與公募產品拉平。目前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在稅收上沒有豁免,從成本角度講存在一些劣勢。
而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收益也在走下坡路。根據普益標準統計,2020年每日開放的現金管理型理財產品收益呈現整體平穩下降的走勢,下半年的收益率均位于3%左右。
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指出,此次《通知》的沖擊在于,一個是投資范圍大幅度收縮,另一點是限制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120天,剩余期限不能超過397天。這兩點恰恰是任何金融資產博取收益的核心要素,所以之前部分銀行大量投資私募債、二級資本債、永續債或長期國債國開債基本無法操作。之前銀行理財現金管理類產品收益率普遍比貨幣基金高50~70個BP的情況將一去不復返,未來收益率逐步下滑成為常態。
在資產配置中依然占據重要地位
業內人士指出,按照銀行現金產品目前的情況,整改的主要內容在于:可投資范圍大幅減少,部分資產比如同業存單的的投資比例將嚴格受限、投資組合的期限要進行調整。
為確保平穩過渡,《通知》設置了相應的過渡期,根據存量現金管理類產品資產組合實際情況,比照資管新規過渡期順延1年的精神,明確過渡期自《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底,促進相關業務平穩過渡。
有銀行理財負責人表示,因為過渡時間較為充裕,整體的整改難度不大。
有銀行人士認為,銀行客戶有自身的特點,而且銀行本身有賬戶優勢,即使收益率優勢不再明顯,也不會輕易遷移。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判斷,以后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性質上會發生變化,不是作為保本型理財的替代,而是作為客戶流動性管理的一種工具,所以在資產配置中還會占比較重要的地位。(記者趙智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