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銀保監會發布《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掇k法》將“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根據政策要求和行業實際情況對近幾年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予以規范。
《辦法》明確,經營大病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要建立健康保險事業部,按照長期健康保險的經營標準完善組織架構,健全規章制度,加強人員配備,提升專業經營和服務水平。同時,強化公司主體責任,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內部問責機制,認真測算價格,理性參與大病保險投標,做好承辦工作?!掇k法》規定,發生服務能力嚴重不足、理賠服務質量低下或其他嚴重影響大病保險業務正常經營的重大情況;或者承辦大病保險過程中,出現挪用、截留、侵占大病保險資金,嚴重損害被保險人合法利益的;或者因該項目受到行政處罰的,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責令其在當前保險年度結束后退出該項目,并將其從大病保險名單中移除。保險公司因違反《辦法》規定被移除出大病保險名單的,3年內不再將其列入名單。
此外,如果保險公司退出大病保險項目,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協助政府相關部門選擇其他列入大病保險名單的保險公司予以代管。退出的保險公司應當遵循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平穩過渡的原則,做好退出銜接工作。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按照《辦法》要求,指導保險公司做好大病保險承辦工作,推動大病保險制度健康持續運行。(記者聶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