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諸位用票企業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或許會遇到銀行賬戶突然被封、公安機關要求配合調查諸如此類的情況,常常一頭霧水又無可奈何。這種現象的根源是由于近年來票據行業邁進快步發展階段,票據市場的發展活力明顯提高,招引眾多不法分子的窺覷,企圖通過票據交易洗白其犯罪所得及收益。許多企業或票據市場主體難以分辨以至于成為犯罪分子加以利用的工具,甚至有部分企業在周圍不良風氣的影響下逐漸萌生幫助洗錢的不法意圖。
洗錢犯罪行為已然成為票據行業不可輕視且必須祛除的毒瘤。為此,深度數科集團將從市場參與主體、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三個角度切入為大家展現反洗錢制度如何運行,以此解答困惑,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現階段反洗錢相關措施和取得的成果,以提升各用票企業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進一步為構建更加規范、透明、高效的票據市場體系貢獻力量!
一、市場參與主體—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作為反洗錢體系中站在第一線的關鍵角色,主要包含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以及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機構,其中票據行業接觸最多的當屬各類商業銀行。根據《反洗錢法》《法人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指引》《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等多部法律法規規定,金融機構不僅由總負責人對反洗錢工作負責,專設高管負責反洗錢自評估工作,還專門設立反洗錢機構或者指定某機構專門根據法定反洗錢義務部署執行反洗錢工作。同時還對金融機構設定了詳細嚴密的反洗錢義務:
1、以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報告義務為例。銀行賬戶的資金往來在現金收支與款項劃轉、境內與跨境的款項劃轉達到一定數額標準時,金融機構就必須向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及時進行大額交易報告;通過對異常交易主體的身份信息、交易行為信息進行綜合比對分析,金融機構確認或懷疑有洗錢犯罪風險的可疑交易,則不論資金數額多少,需要即刻向央行報告。
2、根據反洗錢相關法律規定,金融機構須建立本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監測系統,以此與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測系統相連接,在業務往來中監測、甄別、移送、調查、凍結可疑交易等洗錢風險行為。兩套反洗錢監測系統各自發力、共同監測、打擊洗錢犯罪行為防范洗錢風險,是我國反洗錢制度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以工商銀行為例,綜合運用自身業務開展的形式、規模、數據信息等資源自主建立智能反洗錢系統,對與其存在直接或者間接業務交易關系的客戶資金往來進行監測分析。其職能反洗錢系統涵蓋了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支撐、1000多位反洗錢專家實時關注更新反洗錢法律政策、29個可疑甄別指標、多層級資金關系網絡等種種系統設計,有效打擊了不法分子通過銀行賬戶洗錢的犯罪行為。
二、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反洗錢法》規定的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各領域洗錢犯罪行為,特別成立了反洗錢局作為內設機構,是央行為打擊反洗錢犯罪、加強反洗錢監管的主要負責機構,以此加強對反洗錢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統籌。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反洗錢工作、牽頭擬訂反洗錢政策規章、監督金融機構等履行反洗錢義務;分析反洗錢監測中心提供的大額和可疑交易信息,并開展反洗錢調查等事宜。
同時還下設了反洗錢監測中心作為央行的反洗錢信息中心,這是我國反洗錢框架中的一個重要法律實體。自成立以來反洗錢監測中心在反洗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執法機關打擊洗錢及相關犯罪提供了有力金融情報支持。其主要職責是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并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等案件信息;向有關部門移送可疑線索,協助調查;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還負責國家反洗錢數據庫建設和管理,研究、開發反洗錢信息接收及監測分析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對于涉嫌洗錢的不法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監管、懲治措施:
1、行政處罰
列舉以下部分情形,中國人民銀行將對出現以下情形的金融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區別不同情形對其罰款或者建議銀監會、證監會或者保監會吊銷許可證,以及對其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從業禁止或紀律處分:
(1)未按規定建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未設立或指定專門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2)未按照規定對職工進行反洗錢培訓、未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3)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4)違反保密規定,泄露有關信息的;拒絕、阻礙反洗錢檢查、調查;
(5)拒絕提供調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材料。
2、反洗錢調查
中國人民銀行科學調配監管力量,規范有效地開展現場檢查工作,在行業監管規則中嵌入反洗錢監管要求,構建了一條涵蓋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監管鏈條。
當中國人民銀行一旦通過自身反洗錢監測系統和反洗錢數據庫發現存在可疑交易,或者通過金融機構移交的可疑交易報告,將立即展開反洗錢調查,必要情況下有權臨時凍結銀行賬戶。經過反洗錢現場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立即報案,向公安機關移送犯罪線索等系列監管懲治措施,實現了針對從發現可疑交易到懲治洗錢犯罪行為在行政措施與刑事司法措施層面上的有效銜接。
根據表格2022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反洗錢調查協查總體情況》披露了其開展反洗錢調查、后續移送偵察機關協助起訴的情況,體現了中國人民銀行利用反洗錢監測系統監測到可疑交易涉嫌洗錢犯罪后展開反洗錢調查,以及后續移送犯罪線索等系列監管懲治措施取得的效果。
三、司法機關—立法機關、公檢法反洗錢措施
1、《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規定公安機關出于調查犯罪的需要,有權對涉嫌洗錢的可疑賬戶進行查詢、凍結。其中對重大復雜案件,經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凍結期限長達1年,續凍期限也高達1年。也就是說一旦被牽連其中,賬戶將會被凍結一年半載,同時也有可能會基于這次牽連被凍結的“背景”,在以后業務開展、資金往來過程時中國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兩套反洗錢監測系統都會重點關注,也就比正常普通賬戶更容易被凍結,對自身業務開展產生的負面影響無疑是巨大的。
《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則是重點強調了公安機關要強化涉案賬戶查詢、止付、凍結管理。通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發起的涉案賬戶查詢、止付和凍結業務,銀行和支付機構應當立即辦理,提供查詢近兩年內的交易,同時支持查詢當日交易并且及時反饋。對于查詢反饋結果超過1000筆交易信息的,反饋最近1000筆交易;對于已撤銷賬戶,支持查詢銷戶前交易明細。公安機關本著堅決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毫不姑息的理念,根據異常資金走向對涉嫌洗錢犯罪的關聯賬戶和資產進行“連坐式”凍結,導致牽連凍結的賬戶范圍甚廣。通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交易風險事件管理平臺能夠及時迅速獲取大量交易信息并查詢、支付、凍結涉案賬戶,這也就是大家遇到文章開頭提到問題的原因所在。
2、檢察院近年來對洗錢罪的起訴也越來越多,以檢察院以洗錢罪提起公訴的數據為例,從2018年以洗錢罪起訴64人,到2020年以洗錢罪起訴590人,再到2023年底已經達到2971人,起訴人數倍數式激增,預計未來也將不斷增加對洗錢犯罪分子的起訴追查。
法院在定罪量刑方面,當前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并非局限于7個具體罪名,而應理解為7類罪名,即包含每個類罪名下的所有犯罪。例如上游犯罪之一: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則是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所實施的、能產生犯罪所得和收益的、所有罪名】。
這正是《刑法》通過歷年來4部修正案、1部最高法司法解釋不斷擴大洗錢罪上游犯罪、行為主體、行為方式等方面入罪范圍以及破除罰金金額限制的最終體現,國家相關部門不斷收緊對洗錢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間。
綜上所述,從位于業務一線的市場參與主體即銀行等金融機構具體履行反洗錢義務和對洗錢違法行為的監測報告和限制交易、臨時凍結,到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即中國人民銀行對反洗錢制度的設計和監管懲處,再到公檢法司法機關對涉嫌洗錢行為的追查與起訴定罪,每一環節環環相扣、相互銜接,各部門機關相互協調配合,確保資金交易往來在多方位、全過程、愈加完善嚴密的反洗錢制度體系下進行,讓洗錢犯罪分子無處遁形。
在此,深度數科集團鄭重呼吁,各用票企業應秉持合法合規、審慎經營的原則,對于發現的疑似洗錢行為,應積極履行報告義務,共同構筑票據行業安全防線,堅決打擊洗錢犯罪行為,以維護行業秩序、保障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